东莞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最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
发布时间:2021-10-09 20:23:32浏览次数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{2021}331号),东莞2021年10月1日起使用的电量按新的分时电价标准执行。
一、电价政策宣传内容
1、实施范围
与现行峰谷电价政策保持一致,即包括大工业用户、普通工业专变用户,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。居民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,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。
2、优化时段划分
1、实施范围
与现行峰谷电价政策保持一致,即包括大工业用户、普通工业专变用户,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。居民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,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。
2、优化时段划分
3、拉大峰谷比
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.65:1:0.5
调整为1.7:1:0.38
二、实施尖峰电价政策
1、实施范围
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,不包括居民用户。
2、执行时段
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-12时、15-17时共三个小时。
3、执行时间
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、8月和9月三个整月,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及以上的高温天。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,次日予以实施。
4、尖峰电价水平
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%
总体电价对比
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.65:1:0.5
调整为1.7:1:0.38
二、实施尖峰电价政策
1、实施范围
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,不包括居民用户。
2、执行时段
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-12时、15-17时共三个小时。
3、执行时间
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、8月和9月三个整月,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及以上的高温天。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,次日予以实施。
4、尖峰电价水平
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%
总体电价对比